一、项目编号: FTCG2023000129
二、项目名称:福田区公办学校教学光环境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鸿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螺沙工业大道35号
被投诉人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石厦路2号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27楼)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8-9楼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深圳软件园8栋5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2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31 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评审委员会判定其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寿命≥30000小时”响应为“额定中值寿命≥30000小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认定其符合性不通过的处理意见存在失误。
2.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24、2.22的要求。
3.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19、2.17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