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1072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3-10-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0919

  二、项目名称:北校区一期实训楼窗帘(重新采购第1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天雅窗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3号汇富工业区3号厂房3楼302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优之雅窗饰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白芒社区牛成村牛成路221号101西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专家评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2:优之雅公司对商务需求偏离表的响应均为“我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执行”,优之雅公司对商务需求偏离表的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3:天雅公司技术规格偏离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参数的要求,不应作扣分处理。

  投诉事项4:评标专家关于天雅公司样品分评审错误,不应作扣分处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3部分成立,投诉事项4成立,其中投诉成立的事项将导致供应商综合得分的排名发生变化,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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