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宣布撤销投标文件的情形,违反了8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机构或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宣布撤销投标文件的情形,违反了8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机构或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