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三条的规定,“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填写规范并加盖了收款单位财务章(财政电子票据统一盖电子收费专用章)的财政票据(含财政电子票据)是有效的财务凭证。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三条的规定,“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填写规范并加盖了收款单位财务章(财政电子票据统一盖电子收费专用章)的财政票据(含财政电子票据)是有效的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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