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72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5-11-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213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5—2026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观澜大田路1号2栋103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青青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201大岭路88号二栋二楼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香江维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坪环工业城148号1栋1层及整栋和2栋整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8月26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H包中标供应商青青公司在投标文件提交虚假的冷库校准报告2份。
   投诉事项2:投标供应商香江维园公司在投标文件提交虚假的冷库校准报告2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项目H包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29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