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5〕60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5-11-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18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阿奇柏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唐公村1幢

被投诉人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柏路4253号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阿奇柏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5000180,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2025年11月2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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