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SSDL2025000045二、项目名称:
202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型招商活动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第16层01单元
被投诉人
1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308被投诉人
2
:
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相关供应商: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因价格评审有误造成我司价格分与中标供应商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价格分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该情况侵犯我司权益。
投诉事项2:
涉案项目重新采购时用户需求书及评审细则相较于涉案项目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如项目用户需求书增设星号条款,要求项目人员均需本单位社保;技术部分评分中“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更改成需要单位社保凭证;综合实力评分中增设“获奖情况”,提供视频制作类相关荣誉或奖项等。重新招标项目如此修改评分细则,是故意针对中小企业行为、为内定中标单位“量身定做”行为,严重排斥其他供应商。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未经依法质疑。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的投诉;投诉事项1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