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2025001936
二、项目名称:干警职工饭堂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浏阳市呼韦萌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农副产品大市场1-1栋-A0339
被投诉人1: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301
被投诉人2:广东省深圳监狱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田路200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5日,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12月18日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2月10日投诉人就采购文件向代理机构提起质疑,12月15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12月23日,投诉人因不满前述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同日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某评审信息的设定与项目实际需求及完成情况并无直接关联,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对于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部分投诉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驳回该部分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