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6〕4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6-02-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457

二、项目名称: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专项设备采购(国产乐器及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21号B座201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12月30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废标处理,该行为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且采购人在质疑答复中的废标理由明显不能成立,应当依法认定废标行为无效。

投诉事项2: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

投诉事项3:本项目应依法告知投诉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

投诉事项2成立。采购人应根据采购进程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3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进程依法公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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